开展学年度党群工作先进评奖活动,是学院党总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任务。
一、活动目的
为配合学校“创先争优”活动,进一步推进院党群工作、师德师风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,特举行院首届学年度(2009-2010年度)党群工作先进评奖活动。
二、奖项设置
为调动集体和个人两个积极性,拟设置下列奖项:
1.支部或党小组“组织生活创新奖” (0-3项)
2.支部或党小组“党员继续教育管理奖”(0-2项)
3.支部、党小组或党员“党建研究奖”(0-2项)
4.支部、党小组或党员“党外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奖”(0-2项)
5.“育人奖”(0-5项)
6.“工会工作积极分子”(0-2名)
7.研究生会工作积极分子(0-3名)
8.研究生“三助”工作积极分子(0-3名)
注:
1“组织生活创新”指除了上级党组织明确规定内容和形式以外,围绕党员义务和权利某方面规定自行设计或拓展的内容和形式,包括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的拓展学习;实现多年教师党员发展数为零的突破,破解党建工作难题;支部共建;对学校学院改革发展提出建设性建议并获得具体采用等。
3“党员继续教育管理”包括对党员的教育、激励、关怀、帮助、监督。
4党建研究,包括承担国家级、省部级、校级党建研究项目,或在2009-2010学年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党建研究论文,或出版党建研究论著,或获得国家、省部级、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、学校党建研究成果奖。
5“育人”包括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。
三、评奖组织
为更好地开展评奖活动,特成立评奖工作小组。
组长:毛惠彬、丁晓强
组员:李占才、张劲、田晖、江沁、李啸、邵龙宝、赵丽丽、任娟、李雅茹、胡春风、王滨、孙祖芳、黄敏斐、王鹏、薛迪群、茅擎天、朱佩禧、王维佳。
秘书:朱佩禧(兼)
四、评奖原则
1“三公”原则。事先公布评奖方案、公示初评结果。学院党政领导干部4位同志除可以参加上述第3奖项评选(且本人在涉及该奖项评选时,必须回避)外,不参与其他奖项评选。评奖委员会组成来源广泛。评奖小组由9人组成,即工作小组20名成员中的9人(包括党总支书记和研究生至少1人,其余7人随机产生)。
2侧重单项奖。鉴于学院各个二级单位包括各党支部和党小组均建立不久,经验不足,事例也不多,故本次评奖原则上不设综合奖,只设单项奖。
3避嫌原则。涉及本人参评奖项,本人必须回避,可由本支部或教研部、办公室、中心、研究所(院)、研究生会推选的其他代表1人代做临时评委,并必须于评奖会召开前事先告知工作小组秘书,否则自动失去评奖资格。
4质量原则。宁缺毋滥。可出现奖项空缺,但绝不能超过规定获奖名额数。
5有限原则。任何一个党支部、教研部、办公室、中心、研究所(院)、研究生会、工会小组申报同一类奖项数如果超过1项,务必请注明优先顺序,否则评奖委员会将按照申报的自然顺序进行表决取舍。
6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。主要是颁发证书或奖状。
五、评奖程序
1. 公布。09月13日前学院网“学院通告”和“党群工作”之“党建天地”栏目同时公布评奖方案即本通知。
2.受理。受理申报时间:09月13日到20日晚上12点前。申报主体:可以是个人自己,也可以是集体,如党支部、教研部、办公室、中心、研究所(院)、研究生会、工会小组。申报人须填写申报表(本通知最后附录),并以电子版形式(须附个人或团队照片,同时欢迎配发附有关先进事例的照片)上传朱佩禧同志邮箱(peixizhu@gmail.com)。
3.评奖。评奖委员会将于10月15日前完成初评。
4.公示。评奖委员会将于10月16日公示初评结果,10